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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回顾 | 楼建波: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购房贷款返还问题

发布者:600cc全讯白菜网发布时间:2025-11-02 浏览次数:10

2025年10月24日星期五,白菜网全讯600百场校级学术讲座第102场暨师大法学论坛第110场——“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购房贷款返还问题”于600cc全讯白菜网104室顺利举行,本次讲座由600cc全讯白菜网与上海市普陀区法学会联合主办。讲座由北京大学600cc全讯白菜网楼建波教授主讲,600cc全讯白菜网副院长段磊主持。600cc全讯白菜网师生60余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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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开始前,白菜网全讯600晨晖学者叶依梦简单介绍了讲座内容的学术背景;段磊副院长介绍了楼建波教授的学术研究方向和其成果的社会价值,并代表600cc全讯白菜网对楼建波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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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建波教授的讲座以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2020年度参考案例“王忠诚案”为切入,系统梳理了在现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21条下,商品房买卖合同因开发商违约而解除后所引发的三大司法难题:其一,银行向开发商主张返还剩余贷款本息的请求权基础;其二,开发商无力清偿时购房人是否仍需承担还款责任;其三,购房人已偿还的本息应如何处理。针对上述问题,楼教授深入评析了当前学界主流的“代位权说”与“不当得利说”在实践适用中的局限,同时也从合同联立的角度进行探讨,从欧盟的指令和德国的具体立法展开,介绍了联立合同的认定标准和适用范围,将其同商品房买卖合同贷款返还问题的实际进行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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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基础上,楼教授进一步论证了购房人在合同解除后对房价款的优先受偿权问题,明确指出该优先权应涵盖首付款及已偿还的贷款本息,以切实保障购房者权益。他还就“抗辩权延伸”与“抵销抗辩”的适用展开分析,强调在买卖合同与贷款合同均被解除的情形下,通过抵销机制可终局性免除购房人作为保证人的责任,有效避免银行向购房者追偿的制度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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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部分结束后,段磊副院长总结了楼建波教授精彩的讲座内容,本场讲座不仅从比较法与实证研究双重维度揭示了制度症结,更展示了严谨的学术方法与前沿的研究视野,为师生提供了极具启发性的学习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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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晖学者孙鸿亮和叶依梦分别从不当得利的反射效果、解释论下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合同联立的构成要件在不动产领域的适用等问题进行了与谈,并分享了自身学习的心得体会。在场同学就能否适用恶意得利制度来为损害赔偿提供法律支持的问题向楼教授提问,楼建波教授分别对上述与谈和提问进行解答,针对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结合我国学理、合同的履行标的和实务现状进行了回应。

本次讲座在热烈的学术氛围中圆满落幕,与会师生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对商品房交易中的合同联立机制与风险分配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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